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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支付代扣代缴税金计算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10-08 12:21:25
境外支付代扣代缴税金计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第三十八条规定:“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境外支付注意事项
1.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首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合同、未办理过扣缴税款登记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企业,一般应在与非居民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报送《扣缴义务人信息表》。
2.办理合同备案。境内企业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一般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合同备案。同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书面说明(应包含中外方名称、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执行期限、所得性质、金额、币种、涉税种类、各税种税款负担方、税后实际支付额、税额等信息)、资料受理清单、来华经营活动书面报告、《增值税纳税判定信息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对外支付备案。境内企业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规定范围内的外汇资金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对外支付备案。同时报送以下相关资料:《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合同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资料复印件、《资料受理单(对外支付备案)》等。为减少税收风险,企业还可提供下列资料:与款项支付有关的发票或境外机构要求付款的文书复印件、对外支付项目的完税证明或批准免税文件、《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等。
以上是小编提供的关于境外支付代扣代缴税金计算的回答,若有代为扣缴的所得税,应在不含税价中扣后支付给境外公司,理由是境外公司所在国政府正常情形下应与我国政府间已签有税收协定,境外公司其在我国境内缴纳的所得税在其所在国是可以抵免的,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想知道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考呀呀会计网校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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