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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车承运人增值税如何抵扣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09-05 01:23:22
无车承运人增值税如何抵扣?
答:无车承运人制度试点启动前,交通部就无车承运人的成本和进项征求社会意见后,多次协调国税总局.试点启动后,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也就此专题向交通运输部、国税总局行文,明确提出应允许无车承运人以支付给个体司机油费、路桥费抵扣成本和进项,以化解无车承运人的税务风险,降低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
2017年8月国税局发布公告,其中明确了"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使无车承运人的成本和进项得到了解决,使现在无车承运人实际在普遍使用的给油卡,收路桥费发票等方式阳光化,解决了很多物流企业担忧的税务风险.今后无车承运人可以用给个体司机的油费、路桥费、劳务费等三张发票完全覆盖成本和进项.据测算,如果采用这种方式,无车承运人的增值税税负率约在5%-6%,这是一个合理的水平.
无车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的区别在哪里?
(1)法律地位不同:
"无车承运人"属于承运人的性质,他的业务开展是以承运人的身份来办理货物的安装分配,并且以托运人的身份向实际承运人发布委托承运,签发自身的配送单,并且对物流货物的运输过程负全部责任.在"无车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对货物的损失都负有赔偿责任的情况下,二者都要承担连带责任;而货运代理人则是受货方委托,代货方办理货物运输的人,属代理人范畴,其业务活动是代理货主办理订舱、报关的等业务,不对货物的安全运输承担责任.
(2)身份不同:
二者虽然都是中介组织,但"无车承运人"是处于中介组织与实际承运人之间的一种业态形式,兼具二者的共同特性."无车承运人"与托运人是承托关系,与收货人是提单签发人与持有人的关系.即对于托运人而言,他是承运人;而对于实际承运人来讲,他又是托运人.货运代理是受他人委托办理服务事务,与托运人是被委托方与委托方的关系,与收货人则不存在任何关系,而在托运人与收货人之间承担的只是介绍人的角色.
(3)收费性质不同:
"无车承运人"是以承运人的身份向货主收取运费.在整个运输过程中,"无车承运人"在收取货主运费后,需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并向其支付运费,赚取两者的运费差价;货运代理人收取的是服务中介费.因此,是否赚取运费差价,是判断经营者是否承揽无车承运业务的重要依据.
(4)成立的条件及审批程序序不同:
按照规定,我国对成立货运代理企业实行审批制,对注册资本规模上做出了严格的要求.其中,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 万元人民币;经营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 万人民币.如果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要设立分支机构,则每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应当增加注册资本50 万元.然而,我国对于无车承运企业实行的是登记制,而不是审批制,要想成立无车承运企业只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从以上的二者各个性质可以看出来,想要运营无车承运人的条件比货运经纪人要简单的多,二者比较而言在资金、人力、物力以及企业资历方面前者都比后者要容易.
无车承运人增值税如何抵扣及与货运代理人的区别,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文已经做了详细解答,如果仍旧有不清楚的地方存在疑问,可以直接小窗考呀呀的老师,多位实战经验丰富的老会计为你在线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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