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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环保治理资金如何写分录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1-06-07 16:04:46
企业取得环保治理资金如何写分录

1、取得该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环保治理资金

2、利用该资金购入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3、在本年转销收益时和计提折旧时:

借:递延收益-环保治理资金

贷:营业外收入-环保治理资金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收到国家下拨的环保专项治理资金,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适用范围,您可根据拨入款项的实际用途,将其补助根据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的要求,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企业取得环保治理资金如何写分录为考呀呀会计网校整理,除了这类补助,其他类型的还有不少,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站内搜索,一定可以找到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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