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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其他所得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07-09 09: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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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税范围
2.应纳税额的计算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其他所得
1.征税范围
(1)个人为单位或者其他人提供担保获得的报酬;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
(3)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
(4)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
(5)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
①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送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③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每次收入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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