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财税无形资产摊销年限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04-07 03:15:07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因此,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比如合同约定专利权使用年限3年,则应该按3年摊销并在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文件第七条规定,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想知道更多有关 初级会计的最新资讯,一定不要错过考呀呀会计网校频道

科目 老师 备注
初级 欣欣王老师 预约直播
初级 欣欣王老师 预约直播
初级 大王老师 预约直播
初级 欣欣王老师 预约直播
初级 欣欣王老师 预约直播
中级 蒲公英老师 预约直播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