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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仲裁的适用范围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11-27 08:04:34


仲裁的适用范围

(考呀呀会计网校提供仲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

(1)劳动争议的仲裁;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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