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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_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10-23 19:56:46
【提问】
第四条,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但是前面提到如果购置商品房用于个人居住,非营业用,应该是免征房产税的。第四条又说交,这不矛盾吗?
【答疑】
首先我们要理解什么是免税。征税指些本身征税范围内,免税则些已经纳入征税范围内基于税收优惠政策其纳税义务予免征。
大白话就是应当属于征税范围,但是国家给予了税收优惠,不征收对应的税额。
购置商品房用于个人居住、非营业用,属于是房产税的征税范围的,但是国家给予了免税优惠。这个和第四点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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