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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讲解: 税款征收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10-15 15:33:31
税款征收的方式(★)
征收方式 适用范围
查账征收 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和如实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查定征收 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但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小型厂矿和作坊
查验征收 适用于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税源
定期定额征收 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规定设置账簿标准,难以查账征收,不能准确计算计税依据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为大型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和如实履行纳税义务,其适用的税款征收方式是( )。
A.定期定额征收
B.查账征收
C.查定征收
D.查验征收
【答案】B
【解析】(1)选项A: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难以查账征收,不能准确计算计税依据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2)选项C:查定征收,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但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小型厂矿和作坊;(3)选项D:查验征收,适用于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税源。
应纳税额的核定与调整(★)
1.情形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方法
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应纳税额;当其中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例题1?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存在下列情形,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的有( )。
A.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B.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C.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D.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答案】ABCD
【解析】除选项ABCD所述情形外,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的情形还有:(1)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2)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例题2·单选题】某酒店2007年12月份取得餐饮收入5万元,客房出租收入10万元,该酒店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该酒店采取的税款征收措施是(  )。
A.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B.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C.税务人员到酒店直接征收税款
D.核定其应纳税额
【答案】D
【解析】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税款征收措施(★★★)
(一)税款征收措施的种类
1.责令缴纳;
2.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阻止出境。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在税款征收中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税款征收措施,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款征收措施的有( )。
A.罚款
B.责令缴纳
C.阻止出境
D.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属于行政处罚。
(二)责令缴纳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1)滞纳金的加收标准: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新增)
(2)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自税款法定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新增)
【案例】甲公司8月份应纳增值税30万元,甲公司迟迟未缴,税务机关责令其缴纳并加收滞纳金,甲公司直到10月15日才缴清上述税款。已知,甲公司的增值税纳税期限为1个月,不考虑其他因素。
【解析】
(1)增值税纳税期限为1个月的,应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因此,甲公司应缴纳税款的期限是9月15日;
(2)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9月16日(含)至10月15日(含),共计15+15=30(天);(3)甲公司应缴纳的税款滞纳金=30×0.5‰×30=0.45(万元)。
【相关链接】以商业汇票贴现的,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纸质商业汇票,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例如,9月15日办理贴现,到期日为10月15日,承兑人在本地的,计算贴息的期间应自9月15日(含)起至10月14日(含)止,共计16+14=30(天)。
2.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3.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4.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三)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1.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
(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2)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3)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4)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
2.纳税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
3.纳税担保的范围: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例题1·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纳税担保范围的是( )。
A.罚款
B.滞纳金
C.税款
D.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答案】A
【解析】纳税担保的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例题2·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有( )。
A.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B.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C.纳税人在税务机关责令缴纳应纳税款限期内,有明显转移、隐匿其应纳税商品、货物及应纳税收入迹象的
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在此情形下,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例题3·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纳税担保方式的是( )。
A.质押
B.扣押
C.保证
D.抵押
【答案】B
【解析】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
(四)阻止出境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五)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1.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情形及措施
税务机关责令具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①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2.不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财产
(1)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2)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3.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适用强制执行的情形及措施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2.强制执行的范围
(1)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上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2)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3)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例题1·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对单价在一定金额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该金额为( )。
A.5000元
B.10000元
C.20000元
D.15000元
【答案】A
【解析】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例题2·判断题】税务机关有权对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答案】×
【解析】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既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内,也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内。
【例题3·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有( )。
A.要求纳税人以抵押的方式为其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C.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D.依法拍卖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答案】BC
【解析】(1)选项A:属于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2)选项BC:属于采取税收保全措施;(3)选项D:属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例题4·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财产中,不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
A.豪华住宅
B.金银饰品
C.古玩字画
D.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
【答案】D
【解析】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
【例题5·单选题】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最长不得超过( )。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3年
【答案】B
【解析】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税务检查(★)
1.税务检查措施
(1)查账权
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2)场地检查权
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不包括生活场所)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3)责成提供资料权
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询问权
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交通邮政检查权
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不包括自带物品)。
(6)存款账户查询权
①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指定专人负责,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②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2.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3.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4.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
5.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33:34
【例题1·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纳税检查职权的有( )。
A.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B.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
C.检查纳税人存放在生产、经营场所的应纳税的货物
D.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答案】ABCD
【例题2·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派出人员在税务检查中应履行的职责有( )。
A.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
B.出示税务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
C.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D.出示税务检查证
【答案】ACD
【解析】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例题3·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税务检查职责范围的有( )。()
A.询问纳税人与纳税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B.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和报表
C.到车站、码头检查纳税人托运应税商品、货物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D.到纳税人的经营场所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和货物
【答案】ABCD
【例题4·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时,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检查纳税人的会计资料
B.检查纳税人货物存放地的应纳税商品
C.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的单据、凭证
D.到车站检查旅客自带物品
【答案】ABC
【解析】选项D:税务机关有权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不包括自带物品)。
税收法律责任(★)
1.逃避追缴欠税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偷税
(1)偷税行为的界定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2)偷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①对于纳税人的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3.抗税
(1)抗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2)对抗税行为,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4.骗税
(1)骗税行为,是指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2)纳税人有骗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题1·判断题】税收法律责任分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 )
【答案】√
【例题2·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有骗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定倍数的罚款,该倍数为( )。
A.5倍以上10倍以下
B.1倍以上5倍以下
C.10倍
D.10倍以上15倍以下
【答案】B
【解析】纳税人有骗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题3·多选题】下列属于税法规定的偷税手段的有( )。
A.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
B.以暴力拒不缴纳税款
C.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D.转移或者隐匿财产
【答案】AC
【解析】(1)选项B:属于抗税;(2)选项D:属于逃避追缴欠税。
【例题4·判断题】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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