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十、服务期(★★)
3.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责任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3)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4)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培训出资,则无权要求劳动者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即使用人单位单方面声称已出资,但不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则因其缺乏证据,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4.劳动合同解除与服务期违约金的支付
情形 |
是否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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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存在下列法定过错情形: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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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并无法定过错情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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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法定过错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 |
用人单位并无法定过错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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