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北京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注意事项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19-09-03 11:42:03

6月30日前为集中采集时间,7月1日以后系统不关闭,新增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可继续进行采集。

1、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京中央单位会计人员不属于北京市管理,请到单位所属地进行填报!

2、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为新系统,会计人员进行信息采集需要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信息采集。本系统与原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无关。

3、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用户名为注册时的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号码),登录系统时不要使用姓名、拼音等作为用户名登录。

4、姓名中生僻字可以用“*”替代。

5、注册时证件号码如果含有字母,登陆时要按照注册时大小写登录。

6、一个手机号只能用于一个账号的注册,不能用于多个账号注册。

7、如果签署承诺书时提示出错,原因为注册时的姓名或证件号码与承诺书中输入的姓名或证件号码不一致,需核对正确后再输入。

8、附件照片处理可参考照片处理使用帮助。

9、信息填报完后状态为“待审核”,区财政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状态变为“正常”,如果审核拒绝通过,拒绝通过原因系统有相应提示,请按提示进行修改。

10、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属于职称证书!

A、会计从业资格证不能作为职称证书上传。
B、只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但未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人员无需进行信息采集。

11、如果出现在系统页面中上传的图片无法预览到的情况,可以尝试修复浏览器或更换其他浏览器。

扫以下二维码,关注考呀呀中级会计微信公众号,即可体验考前真题模考,还能领取直播课。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