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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知识点(二)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19-12-13 14:14:45
2020初级高效取证班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考呀呀特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核心知识点,以下是关于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知识点(二),赶快来学习吧!

✔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

1. 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2. 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长度起算点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为“3年“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权利被侵害之日

3.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4.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

(1)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法定障碍:

①不可抗力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③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

④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2)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提示】诉讼时效期间法定,当事人之间不能约定延长、缩短或放弃

✔行政复议

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对社会的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作为行政管理主体的行政机关一方与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方,对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由行政管理相对人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一种行政监督活动

【案例】甲市A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产品质量检查中,发现M超市存在销售“三无产品”的情形,遂责令其改正,将“三无产品”全部下架,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产品)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M超市认为处罚过重,则其可以向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A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其中:M超市为行政复议“申请人”。

A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被申请人的“上级机关——行政复议机关”。

A县人民政府为“有行政复议权的其他机关”。

✔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1)真实性

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

(2)完整性

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都必须齐全,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发生情况。

(3)区别“伪造”与“变造”

①“伪造”会计资料

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来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无中生有

②“变造”会计资料

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篡改事实

【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档案

(1)归档

单位“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临时保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可由会计机构临时保管“一年”;确需推迟移交,应经“档案机构同意”,最长不超过“三年”。

(3)移交与接收

由“会计机构”编制“档案移交清册”。

(4)外借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规定办理手续。

(5)保管

①保管期限包括“永久、定期”两类;

②定期的保管期限包括“10年、30年”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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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呀呀温馨提示:由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考呀呀会计网校提供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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