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点:应纳税额计算审核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1-05-12 23:26:31

应纳税额计算的审核

(三)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计算的审核

1.税率为20%,但有加成征收。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元)

1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2.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问题的审核

(1)为个人代付税款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用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作为企业的费用在税前扣除。

(2)计算:

当不含税收入≤3360元时:

应纳税额=(不含税收入?800)/(1?20%)×20%

当不含税收入>3360元时:

20%--84%、30%--76%、40%--68%

【例题?简答题】高级工程师赵某为大华公司进行一项工程设计,按照合同规定,公司应支付赵某不含税的劳务报酬48000元,与其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付。不考虑其他税收的情况下。

问题:请税务师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答案】

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8000-2000)×(1-20%)]÷[1-30%×(1-20%)]=48421.05(元)

应代付个人所得税=48421.05×30%-2000=12526.32(元)。

3.审核要点

(1)支付劳务报酬时是否按规定扣缴税款;

(2)合同签订为税后所得时是否还原成税前所得纳税;

(3)企业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收入,属于纳税人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张某办理内退手续后,在其他单位重新就业取得的收入

B.王某由任职单位派遣到外商投资企业担任总经理取得的收入

C.陈某为供货方介绍业务,从供货方取得的佣金

D.演员江某外地演出取得由当地主办方支付的演出费

E.供货方给予购货方业务员钱某以免收旅游费用方式奖励其到境外旅游

【答案】CDE

(四)稿酬所得应纳税额计算的审核

注意有减征规定,即实际按14%税率计算纳税

情形

税目

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

单位的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

工资薪金

其他人员

稿酬所得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

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

稿酬所得

【例题?单选题】居住在市区的中国公民李某,为一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员,7月份,与同事杰克(外籍)合作出版了一本中外文化差异的书籍,共获得稿酬56000元,李某与杰克事先约定按6:4比例分配稿酬。则李某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2240

B.3763.2

C.8960

D.5376

【答案】B

【解析】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6000×60%×(1-20%)×20%×(1-30%)=3763.2(元)。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计算的审核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20%

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3.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

(1)对于内地投资者

①股票转让差价所得,自11月17日起至11月16日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通过沪港通从上市H股、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

(2)关于香港市场投资者

①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②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六)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计算的审核

1.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住房,减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出租房产,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从收入中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无转租收入不扣此项);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无限期在以后期间扣除);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七)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计算的审核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1.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2.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20%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